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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札】金女士的房子有着落了!

来源:康定市人民法院 作者:巴拉 发布时间:2025-04-02 17:25:25

“不敢相信我还能继续住这个房子,产权证已经在办理了,感谢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做了这么多次工作,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这事儿能解决可真是太好了。今后,你要警惕‘馅饼’风险呀!”康定法院执行局干警黄杰欣慰地放下手中的电话,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执行过程的点点滴滴渐渐浮上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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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获得“捡漏”房

2018年8月23日,金女士与康定市姑咱镇一小区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全款,以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捡漏”一间130平方米的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装修,金女士全家搬进这个温馨小屋,度过了几年幸福时光。

然而,一张《房屋腾退通知书》打破了这份“温馨”,“捡漏”房的隐患也浮出水面。

这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康定市姑咱镇一小区开发商名下,由于开发商对小区物业公司负有未履行债务的义务,2019年,小区物业公司向康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案涉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小区物业公司在未经法院同意,也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利用其作为物业管理方的便利,撕毁封条,撬开门锁,并以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将房屋出售给了金女士。

2022年11月21日,开发商足额履行了全部债务,此后向康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女士及物业公司退还房屋。

“法官,这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有合同、有支付凭证,现在让我腾退自己的房屋,太没有道理了吧?”金女士倍感委屈。

这起案件案情虽不复杂,但如果直接要求金女士腾退房屋,那么她们一家老小有无居处?房屋装修费该如何计算?康定法院执行局干警再度梳理案情,展开头脑风暴,似乎找到了“最优解”:如果金女士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市场价签订《购房合同》,再由开发商协助金女士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房屋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找准方向,就得执行到底

当初买房就没有找过我,2019年我联系她,至今已经4年,谁收了她的钱她就该去找谁。房子是我们公司的,回收房子是我们的权利!”

虽然开发商带着不满与怒气,但执行干警很快抓住了他们的核心诉求。于是,紧紧围绕该起案件堵点进行双向沟通,鼓励各方放下芥蒂,低成本、有实效解决问题。开发商表示,只要金女士依据裁判文书归还房屋,他们认可并愿意退还折价的装修费用。

开发商松了口,执行干警意识到事情有了转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尽快解决问题。

对金女士而言,不仅房屋的装修费是一个问题,而且突然腾退房屋会直接造成一家人居无定所,生活极为不便,其认为只有同开发商按当时市场价签订《购房合同》,才能切实解决当下困境。在明确金女士的选择后,执行干警找准工作方向,同开发商反复协调,开发商最终认可方案。

外,由于物业公司早已失联,执行干警打算多线推进案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物业公司及法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从公司地址、法人身份证地址及常住地址处入手找人,绝不放弃对这起案件的执行。

正是由于执行干警的敬业坚持,开发商开始全力配合法院帮助金女士合理合法化解矛盾,事情终于走上了正轨……

法官,我相信你

经过持续几周的沟通,看到开发商的态度从针锋相对到无条件配合,金女士的观点也悄然间发生了改变。

虽然对达成执行和解充满了期待,但金女士对于重新购置房屋的款项有些顾虑。如果自己重新购置了房屋,但物业公司不退还当初的购房款,那么风险将全由自己承担。为了尽量规避这种情况,金女士希望执行干警帮自己想个法子。

结合前期执行情况与过往经验,执行干警意识到失联的物业公司需另案处置,依据法律法条向金女士释法明理,阐明这起案件的执行思路,以及需要另案处置物业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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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相信你,就按你说的办吧。”通过前期执行过程的沟通相处,金女士对法院执行干警充满了信任。在开发商与金女士的《购房合同》签署完毕后,开发商如愿售卖房屋,金女士的产权证也提上了日程。

“执行过程本就一波多折,面对当事人的信任,执行人员一定要认清各方益,带着执行到底的决心去行动,柳暗花明又一村,前方总有办法等着我们。”康定法院执行干警黄杰在执行手札中深情写道。(巴拉)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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