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甘孜检察机关以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创新开展“听庭评议+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充分利用“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以庭审案件为切入点,组织检察干警、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通过“庭上实战、庭后复盘、以案促廉”三大环节,打造出一堂堂生动直观、“看得见”的法治课堂,进一步筑牢了各地党员干部廉洁防线。
理塘:庭审为镜,以案明纪筑牢“思想防线”
“这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让我深刻认识到守住廉洁底线的重要性……”参加庭审观摩的公职人员说道。
理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健某贪污、受贿一案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邀请8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在旁庭审,将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庭审现场,公诉人通过翔实举证、法庭辩论及“现身说法”的方式,还原了被告人逐步突破纪律“底线”、跨越法律“红线”的详细过程和犯罪事实,深刻剖析了贪腐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巨大危害,让现场每一位旁听人员都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代价,为他们敲响了一记长鸣的廉洁警钟。
得荣:严惩腐败,以案释法敲响“纪法警钟”
“被告人马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余万元……"
在得荣,检察院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以“惩防并举”守护公共利益。3月17日,针对马某某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关键要点,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客观真实地还原马某某从思想松懈到堕落犯罪的轨迹。同时,公诉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等条款,深入浅出地进行释法说理,让法律条文不再晦涩难懂。通过此次庭审释法活动,将抽象法条与具体案情精准对接,形成了“法理+情理”的立体化警示教育效果。
康定:听庭评议,以案促学锻造“公诉铁军”
“此次庭审公诉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准备充分、基础扎实,在庭审中节奏流畅、重点突出、规范有序,整体效果良好……”参加庭审评议的人员说道。
在康定,检察机关以“听庭评议”作为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3月19日,针对一起20年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陈年积案,康定市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听庭评议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观摩。面对物证缺失、证据标准升级等挑战,公诉人创新采用PPT的方式进行系统举证、精准质证,并对被告人进行深刻法庭教育。评议环节,听庭人员各抒己见,在充分肯定公诉人准备充分、基础扎实的同时,还从举证质证技巧、答辩方式优化到法律文书规范等多维度提出了宝贵的改进意见,为公诉人能力素质的持续提升注入新的“活水”。
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甘孜检察从不同角度回应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未来,甘孜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此类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拓展参与群体,丰富活动形式,以更坚定的步伐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法治之光在每一次庭审中愈发闪亮。(唐辉 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