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通过加强科学的业务、案件、质量管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工作的最前线与实战阵地,是法律监督工作精准实施的关键所在。当前我们要破除“躺平”思想,充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真正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一、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
基层检察院要以科学的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侧重分析研判加强业务管理,从“大管理”的视角加强业务管理,推动理念转变,加强管理规范建设,深化业务数据会商,继续抓实数据质量监管;二是侧重规范把控加强案件管理,以案件本身为对象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案件流程管控和案件线索流转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三是侧重品质管控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一以贯之加强质量管理,办案部门要加强自我管理,案管部门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协同管理,把质量管理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管理结果运用,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既严格依法追责惩戒又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不断强化司法办案责任感,同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将检察业务管理结果与检察人员考核考评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各行其是“两张皮”现象。
二、遵循检察规律,抓实业务管理
(一)研判“四大检察”履职
要运用好“三个结构比”,动态进行观察,对历年办案情况、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规模等履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通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内部线索移送,调动检察干警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积极性,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发挥内部监督合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以案件化办理方式重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具体评查工作。遵循“业务条线全覆盖”的原则,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坚持业务部门自我评查和案管部门专门评查相结合,常态化对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交叉互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参考,提升案件评查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做实业务质效分析
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量化体现,案管部门要转变业务质效分析方向,从简单的数据上升、下降情况转为更加重视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通过对检察业务发展态势、类型犯罪趋势、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加以整改,提质增效,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案件管理
(一)加强刑事检察规范化建设
健全完善检察官、辅助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办案职责清单,助推检察官充分履职。明确检察官办案职责,做到亲历办案、风险预判、报告请示、释法说理、线索移送、制发检察建议等,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发挥辅助人员作用,探索通过党组统筹研究决定确定“高阶助理”,协助检察官出席庭审,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培养检察官储备人才。强化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听取汇报、审核决定、签发法律文书,做到办案、管理各环节规范有序、制约有效。
(二)突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主责主业
要在“有力监督、有效监督”上发力。坚持重大事项实质性审查,案件化办理。提高监督层次,把更多监督注意力投入到影响老百姓权益的深层次违法问题上,切实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可观可感可触的实效;要在“监督刚性、监督措施”上发力。做实调查取证,现场勘验,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调查取证,确保监督意见的精准性以及释法说理的充分性。规范类案检察建议和个案检察建议的适用,扩大监督范围,增强监督效果;要在“监督能力、监督影响”上发力。发挥“府检联动”优势,以公开听证、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影响力。
(三)开展全流程办案监控
案管部门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实行全周期监管,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通报制度,与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定期专题分析、会商和反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对数据加强日常审核,指导业务部门规范填录案卡,强化和落实办案部门填录主体责任,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推动流程监控从表面化向实质化转变。通过对办案期限、系统应用、信息公开、涉案财物保管处置、案件归档等重要办案环节预警提示,及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帮助办案部门提高案件质量。
四、夯实基础工作,抓实质量管理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具体职责权限、权力边界,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独立担责,同时将日常办案情况、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结合“四大检察”的业务范畴,精准配备检察人员,适时适当进行员额轮岗,让每个人都动起来、跑起来。
(二)注重效果导向
推动从全院角度发掘、培育优秀案件,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多角度开展质量审视,在提升办案质量的同时打造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同时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履职协同性,确保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凝聚最大合力。
(三)加强后勤保障
办公室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优化保障重点支出,建立高效有序的检务保障机制。技术部门做好后台设备和网络环境的维护和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各项办公设备的调试和检修,实时解决检察官在办案中出现的各项技术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五、聚焦履职能力,抓实队伍管理
(一)强调政治引领
检察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讲政治讲党性必须放在第一位。树牢检察职业荣誉感,检察干警面对新的态势和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检察监督司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敬业心,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守住边界和底线。
(二)狠抓能力提升
针对“不专”“不会”能力短板,注重突出业务培训的实效化实战化,加强对年轻干警案例分析、文字综合、理论研究等能力的培养,打造“提笔能写、俯身能干”的过硬队伍。
(三)加强纪律建设
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增强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有力监督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促进高质效履职。
(四)优化奖惩机制
注重对检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考核,统筹推进“管案”和“管人”的有效衔接,实现办案质效的正向引领。将业务与绩效挂钩,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追究情况作为入额、退额、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