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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1-12月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6:42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2024年1-12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1-12月,天全县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2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6件,占比59%,其他干警填报11件,占比41%。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问题。

下一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上级部署要求,按照“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促进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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