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2024年1-12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1-12月,天全县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2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6件,占比59%,其他干警填报11件,占比41%。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问题。
下一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上级部署要求,按照“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继续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促进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