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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个管理”科学实践 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来源: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明双 发布时间:2024-12-27 16:49:29

“兵不在众,以治为胜”。科学管理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大管理”工作格局,而后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这是适应检察管理新要求,对“大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细化。检察业务管理制度必须以科学管理为牵引,全面推进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检察业务管理向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全面、效能更加突出发展演进,探索答好“三个管理”新课题。

一、写好夯实科学管理理念的“概论题”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立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更新管理理念,不仅要向检察办案要质效,更要向检察管理要质效。更新管理理念体现在“三个必须”上:

一是必须一体抓实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检察业务管理不仅仅是几个数据的管理,而是业务、案件、质量的综合管理、全面管理,管理的“抓手”是多方面的,既要深化宏观办案质效分析,又要加强微观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案件管理是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围绕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公。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司法公信力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质量管理贯穿检察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始终。“三个管理”融合互促,一体推进,统一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二是必须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大管理”格局。《意见》着力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在“大管理”新格局下,要抓“三个管理”,各级院、检察长、各个部门都有责任,但侧重点有所不同。业务部门承担本部门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也承担对本条线业务管理的具体职责。案管部门侧重业务的宏观管理,通过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也负有流程管理等案件管理职责、统筹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等质量管理职责。检务督察部门侧重通过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推动提升质量管理实效。

三是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不是不要管理、放任“躺平”,而是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实践中,有的地方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出现“数据美容”、“凑数案”;有的地方把工作重心放在指标数据高低的比对上,忽略对个案的监督管理,反映出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兼顾失衡,这些做法都背离了检察办案与检察管理的初衷。

二、做好深化科学管理认识的“规律题”

把握科学管理的内在规律,不断深化对检察权属性、检察权运行的规律性认识,加强业务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确保业务管理始终契合检察工作发展规律,推动业务管理机制创新发展、现代化发展更加成熟定型,这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放权”与“监督”并重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特色检察聚焦主责主业、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把握科学管理的内在规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根主线,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抓手,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要构建集“数据质量管理、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业务会商调度”于一体的宏观业务质效管控机制,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有效贯通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形成兼顾程序与实体,“事中”与“事后”的全要素、全流程微观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突出业务管理的核心职能,带动业务评价体系、业务指导体系和业务管控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务实有效。要着眼于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配套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放权与管权相结合。放权要于法有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明确检察长与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织,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之间职责。管权要务求实效,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检察办案运行规律,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制、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制度机制,约束好、管理好权力。积极推动检察领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创新,持续优化完善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业务数据公开等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打造检察机关对外服务亮丽名片。

三、答好推动科学管理增效的“赋能题”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特色检察管理制度渐成体系、成效初显,但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要求,仍然面临着中枢作用不足、规范执行不实和智慧支撑不够等方面的问题,科学管理的素能储备还不能充分支撑起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反映出在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过程中长期所面临任务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必须要坚持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能管理的工作理念带动检察业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以更加综合全面的业务管理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一要夯实科学管理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数据冲动”,靶向业务发展的短板弱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管理,将基层检察从“卷数据”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注到实实在在的办案工作当中,进而推动基层检察事业朝更加务实、高效、公正的方向迈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既要兼顾精准与高效,尽可能降低“管理成本”;也要保持适度的前瞻与预见,从“读懂数据”提升到“预研数据”,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发展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谋当下”与“谋长远”相统一。

二要完善科学管理的机制保障。着力构建“纵向指导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业务协同管理机制,构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良性工作互动,凝聚形成管理合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姿态抓好业务管理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重点工作,为检察履职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管理服务。

三要强化科学管理的智慧支撑。用好用足检察内生业务数据,依托数字检察关键变量推动业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监管实时化、流程监控自动化、质量评查智能化、分析研判模型化,做到业务管理的技术性支撑更强、数字化程度更高,推动业务管理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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