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新城控股集团审计监察中心相关负责人一行专程从上海总部赶至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公司向该院赠送印有“秉公执法助力企业除弊 清正廉洁彰显检察担当”字样的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力指控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8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告人尹某某利用担任或兼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汉中、内江分公司项目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假借对外商务交流、维护社会关系、拓展项目资源等机会,多次以公务接待、节日拜访、工作协调等名目申领面值为276万余元的中石油加油卡或购物卡,并折价变卖兑换为257万余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兑换外汇、支付生活费用、购房、购车等。2023年12月7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尹某某,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尹某某上诉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新城集团已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新城集团内部作出廉政通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锦旗是一份认可与感谢,更是一份责任与勉励。市中区检察院始终践行人民至上,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坚持打击犯罪与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并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接下来,市中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围绕市场监管、产业保护、涉企监督等突出问题,加强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服务企业长效常治的工作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