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来源:丹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30 21:23:35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推进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我县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近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开展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会议围绕如何进一步协同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治理合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进行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

1730294629698.png

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再次详细解读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在分析总结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隐患点和薄弱点的基础上,从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签订了工作机制。

1730294654846.png

下一步,丹巴县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活动为抓手,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沟通信息、会商研判,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官小课堂 

什么是“十一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侵犯养老机构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反映出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招录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等问题,不利于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2023年12月29日,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