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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辰美景 不负“食”光 纳溪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护航辖区粮食安全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汪禹希 发布时间:2024-10-16 09:46:48

在第44个世界粮食日来临之际,围绕“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主题,纳溪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持续加大涉耕地保护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法治护航辖区粮食安全,守护“粮”辰美景。

加强组织领导之责。纳溪区检察院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依托“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干警深入田间地头,查看耕地土质、粮食种植情况,关注化肥、种子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实际行动助力耕地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多次组织召开耕地保护专题推进会,提出立足检察职能推动解决违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依托与区自规局的会签机制,定期了解辖区内非法改变耕地用途和非法占用耕地等情况。

强化宣传引导之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纳溪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合面镇、护国镇等多个镇街开展“乡村振兴 护耕有力”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粮食安全的相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走进人们心里。深入推进粮食和食物节约宣传教育进机关,通过短信提示、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干警宣传粮食安全、节约粮油小知识,开展“光盘行动”文明用餐活动,让粮食和食物节约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加大刑事惩治之力。为促使办案人员和相关部门筑牢“耕地保护红线”的底线思想,纳溪区检察院坚持涉农涉粮刑事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通过行刑衔接机制、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涉农涉粮案件依法规范办理。去年以来,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有力震慑了犯罪,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守护公益诉讼之心。纳溪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清理辖区内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改变耕地用途等涉耕地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与区自规局、区林竹局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已办理违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案件4件,保护耕地10余亩,督促税务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案件1件。

粮食安全大于天,检察监督任重道远。纳溪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更加注重同涉农涉粮部门的协同履职,以检察履职护航辖区粮食安全,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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