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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守护养老安全

来源:乡城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格绒丁真 发布时间:2024-07-18 20:08:16

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7月18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访了乡城县中心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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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首先,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重点对敬老院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日常护理、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入住人员分类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针对在前期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进行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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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老人亲切交流,询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与老人畅谈生活琐事,耐心听取老人的故事和心声,让他们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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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到民政局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阐述了监管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的必要性,并提醒敬老院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我院建议内容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消除安全问题。

下一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发挥检察职能,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治理为切入点,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强化履职监督,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好“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养老机构综合治理,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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