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顾
2024年6月14日16时35分左右,一辆轻型箱式货车从甘孜县驶往炉霍县方向,途经拖坝乡派出所时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9岁的多某某当场死亡。
救助过程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我唯一的儿子,他就是我的天,他走了,天塌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多某某的母亲饱含泪水地说道。
在事故发生后,甘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卓达蓝”司法救助团队分别前往拖坝乡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以及被害人家庭开展走访调研。经走访调查发现,9岁的多某某系家里的独生子,家中有年迈的外婆和体弱多病的母亲,家庭经济来源仅靠父亲到处打零工来维持。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加之当前尚未得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了困境。
经审查,多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甘孜县检察院秉持着“救急救难”的原则,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告知其家属相关政策,指导提交申请材料,最终给多某某家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帮助其家庭缓解生活困难,持续传递司法温情。
下一步,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的作用,主动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来源与途径,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相融合,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受害人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