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推进丹巴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展,7月2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李金丽应邀参加了丹巴县司法组织召开的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联系会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会。
联系会上,司法局负责人详细汇报了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的数量、分布、矫正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分别就各自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任务及协作情况做了介绍,与会人员还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经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司法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作战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的关键。
集中警示教育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须知手册》。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增强法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二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包括外出“请销假”制度、禁止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强自我约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我约束,自我警醒。四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端正态度,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会议,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服从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了司法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