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办理案件23件,督促执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2万余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0.28万平方米、恢复耕地1.7万余平方米。
强化制度建设,畅通监督渠道
该院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与市中区政府联合印发《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执法司法联动、沟通协调等协作配合意见,畅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渠道,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该院依托该机制,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沟通,获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27条,经调查核实最终成案23件。
强化调查核实,实现精准监督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询问当事人、实地勘查、走访知情人等调查措施,多角度全方位查清案件未执行到位原因。针对执行机关未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缺乏组织强制执行工作经验等导致的执行难问题,一方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执行机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邀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等部门派员提供外脑支持,对案件执行做好全过程指导。
倾听意见诉求,化解行政争议 在监督执行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回应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促进问题圆满解决。在办理某竹编合作社违法占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中,该院主动倾听当事人意见和诉求,发现该案不仅涉及企业违法占地问题,还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就业、职工工资等多个问题,于是能动履职,召集相关部门共同会商解决措施,促进问题最终解决,既执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权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强化耕地保护,守护粮食安全 该院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秉持非法占用的土地必须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必须拆除复耕的理念,将违法占用耕地需要拆除复耕的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办理,对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未采取有效执行措施的3个执行机关,分别向主管部门和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通报,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拆除复耕的4个地块持续关注,跟进监督,确保非法占用的耕地拆除复耕,达到验收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