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探索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6月19日,夹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云吟职中在青衣江畔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鱼苗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活动共计放流鱼苗约30万尾,放流的鱼苗源自今年夹江县检察院办理的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嫌疑人张某辉等4人都承诺自愿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探索夹江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夹江县检察院通过分析研判和个案比较,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责令其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责任。 活动现场,检察官以案说法,对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以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学生们进行了普法宣传,警示大家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意识,时时铭记践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放流环节,同学们小心翼翼地将一尾尾鱼苗放入水中,此次活动是以实际案例给学生们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青少年的心中种下一颗保护生态环境的“种子”,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增强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青枫号”轻罪治理团队将继续能动履职,强化法治宣传力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美好期盼,以检察机关的法治“蓝”,守护全县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