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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检察:一个纠纷“死结”的始终

来源:普格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曲木子呷 发布时间:2024-06-13 00:12:49

“明明对方愿意返还我17万元,现在却只给我14万元了呢?为什么另外3万不给我了呢?”何某向检察官说道。

“我们已经依据法院的判决被执行完毕了,整整给付了14万元了,为什么还找我们的麻烦?”赵某向检察官反映。

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久拖不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这场婚姻纠纷成为难以解开的“死结”。

始于一场婚姻缔结

2021年8月,何某与赵某经人介绍认识后订婚,何某家向赵某家支付了14万元的彩礼。2022年2月2日,二人按当地传统风俗举办了婚礼。当天,双方因彩礼给付问题产生矛盾,赵某被娘家带走,致使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过。之后,因给付彩礼产生矛盾致使婚姻缔结不成。2022年2月14日,双方在民间调解人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约定:赵家向何家退还彩礼17万元,在协议签字生效之时支付2万元,余款15万元在2023年3月1日前付清。

支付了2万元后,赵某家未继续履行该“离婚协议”,何某家将赵某及赵某父亲赵某甲和担保人米某某以履行协议为诉讼请求起诉至普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期间,普格县法院经双方确认后以婚约彩礼纠纷为由进行审理。2023年8月12日,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家返还原告何某家彩礼12万元。收到判决书后,双方未上诉,何某家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但何某家仍对法院审判和执行结果不服,双方仍存在矛盾纠纷。

“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赵某家,不仅是彩礼的问题,我操办婚礼也花了不少钱,不仅如此,还让我们家颜面扫地....”何某父亲埋怨道。

普格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开展该案结果监督,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发现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何某家对判决结果和执行结果均不满,认为其应当得到对方自愿签署过的“离婚协议”所约定的17万元,而非14万元,并对赵家婚礼当天毁约致使自己颜面无存的事耿耿于怀,满怀怨气,极具有“民转刑”的风险。

终于一场检察调解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是检察机关履职的初衷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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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人民检察院以“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说理,辗转奔波在西昌、冕宁、普格螺髻山等地,走访赵某、何某两家亲属,了解案件起因、双方家庭情况。

经了解,赵某家的家庭四分五裂,赵某父亲嗜赌成性,与赵某母亲离婚,无固定居所。何某家注册了个体户,经营木质家具,但因此案牵绊,无心经营致使生意难以为继,步履维艰。期间,检察官走访8次,组织“背对背”调解4次,“面对面”释法说理6次,每次调解和说理时长均维持3小时以上,均未能真正解开案件的疙瘩。

如何解开这个纠纷“死结”?如何找到突破口?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彻底化解群众矛盾的方向做足工作,真正化解两家人的积怨,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免遭案件困扰”“办案中,我们要充分考虑双方情况,耐心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将办案再延伸‘一公里’,努力帮助他们的困难,冲破困境,重拾生活希望。”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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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诚意和决心,检察官开始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我们知道你是不服一口气,但为了这口气,整天让自己为此事而烦恼,还被此事牵绊地无心经营木质家具厂,甚至为此可能导致“民转刑”的严重后果,不值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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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检察官全面分析矛盾焦点和双方实际情况后,改变调解思路,以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原则为出发点,充分尊重民族习惯,以民族当事人能接受的方式和能听明白、说清楚的语言进行交流,以法理与民族调解习惯方式相结合开展调解工作。同时,深入了解何某家经商困境,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检察责任和“检察护企”的初衷出发,检察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促进其规范经营,拓宽其销售渠道,助其重燃经商动力,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最终,在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用心用情用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采取民族习惯和解方式相互道歉,握手言和,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检察建议获得法院的采纳。

近期,何某反馈,自从无案件牵绊,并在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下,用心经营,现其木质家具生意蒸蒸日上。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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