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刚过,色达县人民检察院收获一份特别的荣誉,伴随着一声声“谢谢您们!多亏了您们才让我们能顺利拿到工资。”三名工人用颤抖的双手捧起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手上,锦旗上赫然写着:为民讨薪暖人心,真情感恩送锦旗。简短有力的文字,表达了工人们对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和感激之情。
今年3月以来,这三名工人一直未收到自己的合法劳动报酬,据悉在一次色达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过程中,他们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帮助讨薪,于是他们找到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立足职能,帮助督促用工单位尽快发放工资”。在了解三名工人的诉求后,承办检察官坚持以四川检察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为突破,积极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通过藏汉双语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能动前往涉案单位走访、协调、核实证据了解情况。在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协调下,用工单位深刻认识到三名工人生活的艰辛不易,当即承诺把工钱足额发放给几位当事人,最终,被薪资拖欠困扰许久的几位工人如愿拿到了工资,事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活动为载体,近三年累计办理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金支持起诉案件23件,支持起诉26人,支持起诉金额58.49万元,其中2.08万元在检察环节得到提前履行;依托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民族团结进家庭、检察开放日等,重点围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等进行法治宣讲,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劳动者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处置欠薪举措更加有力。
【普法】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形式,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那么在民事检察监督的语境下,如何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来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的效用,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为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智慧。
一、支持起诉
法律链接: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一)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民事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一)支持起诉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三、提供法律咨询
检察机关结合“四大检察”履职,积极为农民工讨薪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鼓励农民工朋友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您需要民事支持起诉或想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请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到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