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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到一线” 人民群众“少跑腿”

来源:炉霍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1 20: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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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这笔钱能够极大解决当前家中所面临的困难……”被救助人洛某达紧紧握住炉霍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官的手说道。

2024528日,洛某达在驻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炉霍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诉求,控申检察官立即开展接访。经了解,洛某达于202433日受到犯罪侵害导致重伤二级,之后身体一直不好,加害人至今未进行任何赔偿,因案导致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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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洛某达遭受犯罪嫌疑人阿某特故意伤害,经公安机关鉴定伤情达到重伤二级,且遭受犯罪侵害后,至今未得到加害人阿某特任何赔偿。从洛某达所在乡、村两级干部处了解到,洛某达家中共有3口人,他和他的妻子因年长已失去劳动力,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农牧民补奖政策和放牧收入,总体收入微薄,同时还要帮助抚养3个年幼的孙子,生活比较困难,加之此次伤病支出大额医疗费用,因案导致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控申检察官认为洛某达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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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日下午,县检察院联合乡政府、村委会和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到洛某达家中举行国家救助金发放仪式。控申检察官向洛某达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并向其家中的三个孩子赠送了学习文具,送去了美好的祝福。

洛某达所在乡的副乡长仁真郎甲表示,检察机关为遭受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洛某达解决了燃眉之急,我们乡党委政府致以感谢。接下来,乡、村两级党组织将着重帮助涉案双方打通矛盾纠纷症结,重点关注涉案人员情况,解开心结、消除隐患,防止出现案生案现象。

洛某达所在村驻村干部代表杨清表示,非常感谢县检察院对洛某达的救助,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检察机关高效便民的行事作风,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

洛某达所在乡中心派出所民警代表白劲松表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之后,我们将用好检警协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树立发现、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意识,主动摸排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协助配合县检察院及时有效解决因案致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递司法温暖、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华表示,希望被救助人能积极面对生活,早日走出犯罪侵害带来的阴霾,并好好珍惜领取到的这笔司法救助金,做到合理规划利用。

下一步,炉霍县检察院将坚定以章谷蓝·控告申诉检察室品牌为引领,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作用,既救当下利长远,强化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在持续巩固拓展司法救助成效中充分彰显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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