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燃气安全检察监督活动的要求,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于6月4日组织县住建局、消防大队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席会,谋划摸排全县燃气安全隐患工作,提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组织。传达《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组建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并提高相关行政单位对燃气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沟通。明确专项行动时间、检察监督活动内容及监督对象范围等相关事宜,增强活动针对性;三是紧盯目标。强化协作,发挥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督办,力争集中打处一批行政执法案件和刑事案件。
会议指出,立足部门职能,深入县域内燃气公司和企业、居民等燃气用户,针对性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及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燃气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风险。
会议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合力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二是结合实际推动社会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企业、居民等燃气用户,以实际行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和“检察护企”工作措施;三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执法警示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的震慑效果,着力提高燃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为全县燃气安全工作提供检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