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系列活动

来源:得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次仁曲错 格绒志玛 发布时间:2024-06-04 21:57:37

QQ图片20240604215755.png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地落实,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系列活动。

QQ图片20240604215824.png

5月29日,为进一步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行业代表参加活动。会后,9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

QQ图片20240604215848.png

5月30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得荣县委前往贡波乡中心小学、徐龙中心小学联合开展“与法同行 护蕾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现场,“甘孜绿芽•阳光得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课。以互问互答的方式让未成年人进一步学会辨别隐私伤害,从而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在日雨镇片区寄宿制学校,“甘孜绿芽·阳光得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为全校209名学生送去预防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等切实有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课和“法治大礼包”209份。课堂上,未检干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所有同学把法治课堂所学的内容入耳入心,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在得荣县子庚片区寄宿制学校,未检干警通过提问互动、情境设置、以案释法等方式,阐述了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实施欺凌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呼吁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共建文明和谐校园。

5月31日,“什么行为可以被定性为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遇到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在白松片区寄宿制学校,未检干警通过播放相关课件、解读法律法规、互动问答等方式,结合当前热点,运用真实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县中学,未检干警以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结合热点事件、法律法规与学生们共同交流如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以游戏体验的方式,教育同学们学会共情,引导同学们以法为度,与善同行。

此次为期3天的活动,共发出“法治大礼包”及钥匙扣2000余份。下一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县域实际,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次仁曲错  格绒志玛)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