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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古树绿”让古树“老有所依”

来源: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9 16:27:22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古树名木不仅是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棵棵树、一片片林,更是通过古树名木的保护,延续文化传统、传承发展理念,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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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位于稻城县噶通镇的某古树存在被保护不力的问题。为有效保护古树资源,第三检察部赓即派员赴现场进行了勘验,固定了相关证据,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近期,稻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针对现勘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分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积极做好检察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是检察技术人员以服务办案为中心职责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技术适应改革需要、顺势而为、实现转型发展的重大契机。下一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切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以检察技术助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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