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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盾 守护“未”来 记未成年人检察部徐娜

来源:威远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未成年人检察部 发布时间:2024-05-27 16:11:39

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徐娜(女,汉族,中共党员)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内江市2011-2020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优秀个人、内江市检察机关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18年以来,徐娜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弘扬“忠诚廉明、守护正义”的检察精神,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促进治理中扎根基层检察一线。用她的坚定执着、深沉关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才撑起了法治的蓝天。


始终心系未成年人

在徐娜身上看到的,不仅仅是严谨、干练和威严,更有着对未成年人深深的爱。办案中,她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爱为本、以诚相待”的原则,为每一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细致、高效的法律帮助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迷途的少年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


近年来,她在办案中,为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60余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共计110余人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200余次。


传递司法温情

在办案中,她发现许多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后,心灵往往会受到较大创伤。对此,她认真思考探索,与团队着力打造“一站式”取证办案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自贡医院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合作,确保未成年人在遭受侵害后能够在一个安全、专业的环境中接受调查、治疗和心理疏导。对因犯罪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及时展开司法救助,帮助走出犯罪行为导致的阴影和影响。2023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11次,发放救助金19万元。




用心呵护孩子成长

她始终牢记从检初心,不忘使命,勇于担当。通过学习、探索,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寻找符合未成年人的工作方式,努力让法治观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她积极落实“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团队共同制作了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网络犯罪等宣传课件18件,组织21名法治副校长定期前往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56场次,覆盖师生6000余人,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检校共建、校园安全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她在工作中还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与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强制报告工作协议》《教职员工从业禁止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推动建立威远县青少年维权岗、威远县留守儿童检察工作站、威远县妇女儿童维权站等,着力解决困境儿童、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等热点问题,有效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徐娜同志的努力和工作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广泛认可,但她始终认为,最欣慰的是看到那些曾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和那些迷途而知返的未成年人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和希望。徐娜同志的事迹充分展现了未成年人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他们以法律之盾,守护着明天的太阳,是孩子们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未成年人检察部)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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