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虫草采挖期间因虫草采挖和经营活动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虫草采挖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政法委的带领下,同县法院、县公安到石渠县格孟乡开展虫草采挖期间的“马背”法治宣讲活动。
首先,格孟乡在虫草采挖前一天组织群众召开了群众大会,我院双语法治宣讲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围绕虫草采挖期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控辍保学、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宣讲。覆盖1000余名牧民群众、200余名宗教界人士。
随后,为切实打通理论宣传、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我院干警随县法治宣讲团和格孟乡党委骑马上“虫草山”开展马背宣讲活动。“马背宣讲队”在格孟草原上一路驰骋,越过草甸到虫草采挖点,与牧民席地而坐,面对面交流,采取悬挂横幅、就地宣讲的方式,我院干警向他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覆盖200余名牧民群众。
此次活动,使农牧民群众更加直观、系统全面地理解掌握虫草采挖各类法律法规和关于虫草采挖、交易等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有效途径诉求,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虫草采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聚焦人民群众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题,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宣讲内容进行“精准加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县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地为民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