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检护民生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坚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近日,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理塘县高城镇团结路南段末端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主要以白色垃圾为主,长期无相关部门清扫和管理,对周边的空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污染,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理塘县相关部门怠于履行相关职责,未及时有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相关规定,理塘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督管理和整治力度,全面督促整改该生态环境破坏违法行为,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并对现场做消毒处理,防止对环境的损害扩大。后续经过,我院第二检察部回头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已对该地区垃圾已清理并作消毒处理。
下一步,该院将在全县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工作,找准发现问题的突破口,把好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