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恢复性司法理念。4月22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坝中心派出所共同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补植复绿工作,旨在通过补植复绿工作达到教育惩戒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目的。
通过对受罚人布某某因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松树,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且结合实际做出相应处罚。同时,以此为契机,我院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坝坝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向下坝片区群众宣传林木采伐、林地管理、森林防火等涉林法律法规以及禁止乱砍滥伐、毁林开垦等知识。布某某也“现身说法”,以自身为反面教材,告诫大家在采伐林中树木前,一定要办理合法的采伐手续,千万不要乱砍滥伐树木。
下一步,“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室”将持续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护好绿、添好彩,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服务保障者,为绿色生态构筑“检察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