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四川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 推动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方案》要求,“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要落实16项重点工作措施。
刑事检察方面 要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民事检察方面 要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和虚假仲裁、虚假公证、虚假破产的监督,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加强对涉企担保纠纷的监督,助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切实防止因执行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行政检察方面 要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行政执行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推动构建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格局,共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聚焦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以及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 其他检察工作方面 要对确有错误的长期上访(信访)、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涉企申诉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全方位综合保护;对“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打击治理,依法稳妥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方案》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企业发展状况和检察工作实际,建立辖区内规上企业联系人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听取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与同级国资委、工商联分别建立联系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要信息互通共享等方式,共同提升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