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炉霍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填报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二要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填报记录;三要切实解决认识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做到“凡问必报、应报尽报”。
会议要求,一要在组织落实上下功夫。党组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照自查,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干警明确“应报尽报”责任。政治部要持续宣传发动,引导干警消除思想顾虑,将如实规范填报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学习教育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治理论·一周一学”、部门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逐条逐句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重点学习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定期通报、约谈提醒、保密管理等各项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要在监督问责上下功夫针对“零报告”“不规范填写”等执行不力问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对隐瞒不报、填报无关事项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适时对“零报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常态化开展倒查,做到逢案必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州院。(刘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