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炉霍检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来源:炉霍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玉丽 发布时间:2024-03-23 21:39:44

微信图片_20240323213846.png

近日,炉霍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填报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二要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填报记录;三要切实解决认识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做到“凡问必报、应报尽报”。

会议要求,在组织落实上下功夫。党组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照自查,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干警明确“应报尽报”责任。政治部要持续宣传发动,引导干警消除思想顾虑,将如实规范填报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学习教育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治理论·一周一学”、部门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逐条逐句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重点学习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定期通报、约谈提醒、保密管理等各项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要在监督问责上下功夫针对“零报告”“不规范填写”等执行不力问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对隐瞒不报、填报无关事项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适时对“零报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常态化开展倒查,做到逢案必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州院。(刘玉丽)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