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对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仁寿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邹敏获评“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从检10年,邹敏始终坚信“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办理的两起妨害公务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她作为“利刃”扫黑除恶团队办案骨干,在办理全国教整办交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一起涉黑案中,她和团队成员充分履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庭审高效、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指控任务。2023年,她被省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所在的“利刃”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
2023年10月,她主动请缨办理全省首例依托咪酯涉毒案件,面对案情复杂、社会危害性大的情况,她始终坚持审查要“细”、指控要“准”、说理要“清”的办案理念,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2天,为严厉打击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办案之余,她善于总结,参与研究并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被省市法学会采用转载。作为新时代检察官,她始终怀揣法治信仰,善用检察建议、法治宣讲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整改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2023年,她被评为“平安仁寿建设先进个人”、仁寿县争创“双强县”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