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对50个优秀集体和94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夏丽获评“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夏丽主办职务犯罪案件占同期全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2018年,办理了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后采取留置措施的首例案件,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优质职务犯罪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8年度“十佳案件”。办理的一起行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特色案例。2017年,办理的四川省首例非法处置煤焦油致大气污染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的眉山市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当地类似生产企业,激发其优化升级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政府顺势开展了陶瓷、砖瓦等涉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该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7年度精品案件,入选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2020年,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实施后的全省首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让环境侵权者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也给其他经营者敲响警钟,还对深化“行政+公安+检察”联动协作机制、促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具有示范意义,该案入选生态环境部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2018-2022)评选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