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喜德县委禁毒办联同县人民法院走进喜德中学开展“6.26”庭审进校园禁毒宣传活动,公开审理了贾巴某某、罗某某贩卖毒品案。
庭审现场,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这起具有教育意义的贩卖毒品案件正式开始庭审。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被告人做陈述等,让喜德中学2000多名师生“沉浸式”体验了庭审全过程,亲自感受国家法律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从而明白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短暂休庭后,审判长对这起涉毒案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贾巴某某贩卖毒品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某贩卖毒品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喜德县公安局副局长吕志睿带领全体师生高举右手,进行庄严的禁毒宣誓,用洪亮的声音表达了防毒、拒毒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同时,组织同学们整齐列队在“青春无悔 喜迎大运 抵制毒品危害、珍惜美好年华”的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告诫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洁身自重,坚决抵制毒品。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切实直观的增加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效果,让青少年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法庭的威严,深刻认识了毒品违法犯罪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