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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拒绝毒品从你我做起丨乐山法院禁毒宣传一直在行动

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7 14:14:44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乐山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持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为推动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实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毒品危害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危害身体健康、消耗社会财富、败坏社会风气,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可估量。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打击毒品犯罪,护航无毒人生,乐山法院一直在行动。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近一年来,乐山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341件453人。面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乐山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该依法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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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市中区法院、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5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被告人罗某利用小区“速递易”等快递放置柜投放、交付毒品达四十余次,且贩卖数量较大,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该案例也入选2022年度四川省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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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强化禁毒综合治理

健全完善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定期会同两级公、检、法探讨类案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标准,不定期通过个案分析,以点带面统一本地区毒品案件办理标准。

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调研以及与其他地市州的毒品犯罪类案沟通,平衡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

6月23日,乐山中院召开乐山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乐山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1)》,分析研判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态势,总结本地区毒品犯罪的特点,找准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短板,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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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深入校园、社区、乡镇开展禁毒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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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禁毒工作督导)

多措并举增强全民防毒意识

为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筑牢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乐山两级法院在坚持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宣传手段。

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态,通过微博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寓教于乐的禁毒宣传。充分利用“赶场日”、国家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及上门疫情防控机会,拓展宣传覆盖面。

乐山中院、市中区法院、井研县法院针对学生群体开展开了“护航成长、不“毒”行等禁毒法治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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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成长、不“毒”行等禁毒法治宣讲活动)

开展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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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五通桥区法院、沙湾区法院、夹江县法院、马边县法院、峨边县法院进社区、乡镇,常态化筑牢禁毒防线;对网吧、KTV、游戏厅、酒吧、酒店等场所进行重点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开展联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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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法院联合沐川县公安局深入辖区12个快递物流网点以及周边商户,开展联合禁毒宣传。向快递从业人员、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常见毒品的特点、危害和识别方法。要求快递从业人员对所有收寄物品进行实名认证、严格检查,禁止寄送各类违禁品、危险品,严防快递成为毒品犯罪分子利用的新通道。

开展直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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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法院联合峨眉山市禁毒委员会、峨眉山市检察院和峨眉山市公安局举办“砥砺奋进三十年 健康无毒谱新篇”禁毒网络宣传直播,通过与平台观众互动问答的形式,让观众们了解毒品种类、吸毒危害、毒品犯罪等法律知识,告诫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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