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近期冕宁县人民法院前往漫水湾中学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该校80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此次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件,经依法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被告人比某某受人雇佣前往云南省瑞丽市,以体内藏毒方式准备将毒品海洛因运输至四川省攀枝花市。被告人在乘坐卧铺客车行驶至保山公安边防支队曼海公安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从比某某体内共排出毒品可疑物10颗,净重75克。经鉴定含有海洛因。
庭审中被告人比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比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两位法官结合庭审案件情况,向旁听庭审的师生宣讲了禁毒法治知识。特别强调了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的涉毒风险与防范方法。呼吁大家自觉抵制毒品诱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同时,冕宁县人民法院、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冕宁县司法局等工作人员还向现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
“通过这次法院巡回审判,我明白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中学生,我们要拒绝毒品,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一定会惩罚越界的人,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一位学生在庭审结束后说道。
此次禁毒庭审进校园活动,以真实案件为教材,让师生们在沉浸式体验中接受禁毒法治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冕宁法院将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利用审判资源优势,以公开庭审、法治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无毒校园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