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乐山市检察机关“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充分发挥高校禁毒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检护青春梦·无毒同心圆”禁毒宣传进高校活动。6月5日,该团队联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走进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大学校园无毒防线。活动邀请了百余名师生、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
“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根据高校学生群体的特点,由沙湾区检察院设计禁毒宣传展板和禁毒宣传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新型毒品的种类和社会危害,进一步加强大学生防毒拒毒意识。 庭审观摩 乐山市中区检察院、市中区法院联合开展6·26禁毒宣传公开庭审大课堂活动,将毒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大学校园,百余名师生走进庭审,零距离观摩一起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件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唐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经依法审理,被告人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沉浸式法治教育,不仅增强了高校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法治的信心,也提高了他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禁毒宣讲 庭审结束后,“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还举办了法治宣讲课堂,由峨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作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禁毒宣讲。她着重介绍了目前我国毒品犯罪形势,详细讲解了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讲授了识别毒品和拒绝吸毒、贩毒等涉毒行为的方法技巧。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增强高校学生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引导他们高度重视和警惕毒品危害。 此次禁毒宣传进高校活动为师生们提供了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教育课,让师生们深刻体会到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量,进一步增强师生们参与禁毒斗争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下一步,乐山市检察机关“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将继续走进高校,深化检校合作,以丰富的禁毒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无毒、清朗、健康的校园环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电子烟逐渐流行,一些类似电子烟的“上头电子烟”已成为重要的涉毒工具,其与普通电子烟在外观上不易区分,但犯罪分子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等成分,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毒品。生活中不要结交有吸食“上头烟”的人,遇有亲友吸食,一要劝阻、二要回避、三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