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长江“十年禁渔” 我们在行动

来源:威远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作者:巫智静 发布时间:2023-05-30 20:45:11

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深入推进辖区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集中整治各类违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水域禁渔期工作,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禁渔期以来,一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使其成为常态化,开展日常执法巡查约80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坚持效果导向,深挖广集线索,在禁渔期内以多种形式打击查处非法捕捞行为7起。二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安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达到信息互通、共享渠道,时刻紧盯交界水域、多发高发水域等重点区域,以组织开展部门禁渔联合行动7次,与邻市、县跨区域禁渔联合行动2次。三是持续做好禁渔宣传、引导活动,通过县区重点水域、重点路段悬挂禁渔横幅约70条,现场对乡镇人民和退渔人员传达“十年禁渔”的目的和法律法规,同时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森警大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长江禁渔”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当好禁渔期“守夜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零容忍”,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安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巫智静)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