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金牛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4 12:45:29

4月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省森林草原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和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mmexport1585975712569.jpg

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

mmexport1585975716278.jpg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主持会议并通报近期有关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指出目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长期停产后复工,人员和设备尚未处于最佳状态,加之汛期将至,这都将是对全省环境应急管理系统的严峻考验。希望各级环保部门保持高度警惕,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mmexport1585975720426.jpg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勇就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作安排部署,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压紧压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责任,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做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各地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和乡镇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认真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各项规定要求,2020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预警能力全覆盖,同时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能力全覆盖,并逐步接入省、市级监控平台。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于2020年底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mmexport1585975736988.jpg

王波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彭清华书记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要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维护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王波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

一要科学及时处置。规范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拦截阻隔及时有效,停水科学果断,恢复供水及时,持续动态应急监测,跟踪污染物浓度变化和影响范围;有效开展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有序。

二要做好预防预警。加强取水口周边有效物理隔离,各市州要将饮用水源地有效物理隔离纳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治自查范围,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沿线动态监测与人工巡查配合,在饮用水水源地沿线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增设油污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水利、住建等部门共享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源排查整治,摸清本区域污染物风险源和污染物特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污染事件,及时准确锁定源头,针对性采取处置措施。

三要压实各方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是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做好自己主责主业。动态持续地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及时报告,由地方党委政府组织拦截和有效处置;做好饮用水源区域的划定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处置的预案;完善饮用水源地沿线监测系统,与水利部门、住建部门以及饮用水源地管理部门共享信息;提出备用水源和城市第二饮用水源地建设方案。

王波指出,要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

一是完善可供操作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既要有指导性,又要操作性,避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

二是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市级和7个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省级应急储备物资要要结合实际,突出区域性污染物特点,分门别类储备,把钱花在刀刃上;全省要建立几支由专家、装备操作手、现场调度人员构成的机动小分队,为应急处置事件提方案、出主意,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抓好应急实战演练,每个市州都要组织应急实战演练,省级主要开展一些跨区域、跨流域,处置难度比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装备要求高的演练,全面提升全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全程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mmexport1585975730572.jpg

会上,成都市、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就近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情况作交流发言。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