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东坡区从严从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全区秸秆禁烧“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河流不见秸秆”的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组织镇、村、组干部主动下基层、进农户、到农田,通过发放《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宣传单、悬挂禁烧横幅、音频播放、移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增强农户秸秆禁烧意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氛围。此次宣传,共印发宣传单2.5万余份,宣传横幅100余条。
部门联合,强化督导。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公安分局及东坡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成立总督查工作组并组建巡查工作组6个,分片区对各辖区的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督查巡查。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管控,一旦发现焚烧农作物行为,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
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还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