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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探索生态司法保护“新表达”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4 22:42:35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

——2022年6月8日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时的讲话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也是人类持续共存的千年大计。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共筑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圈,6月14日,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成都片区都江堰、大邑、崇州、彭州四地林长办及管护总站签订《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跨区域司法协作林长制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林长制司法保护成都片区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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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是全省首次尝试“林长制+生态司法+法学研究”跨区域跨界协作,也是全国首个跨区域林长办法官工作站。

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叶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出席活动并致辞。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阳露昭,四地林长办、管护总站代表参加活动。

同向发力,绘就协作“大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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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成都分局内,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成都片区都江堰、大邑、崇州、彭州四地林长办及管护总站签订《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跨区域司法协作林长制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协作机制是4家单位跨界合作,同心同向,为构建“行政执法+专项守护+司法保护+理论研究”的生态保护合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共同发力。这一探索,标志着全省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内开启了“林长制+生态司法”模式。

同声相应,精雕协作“工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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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举行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林长制司法保护成都片区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跨区域林长办法官工作站,旨在探索跨区域行政司法衔接,尝试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统一执法标准,探究国家公园管理、执法、司法跨行政区域的衔接机制。这是司法护航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又一次守正创新。

胥坚提出三点期许: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标准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抓好四川深入推行林长制工作特色亮点。二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努力贡献法治智慧,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要从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制度的角度开展理论研究。三是以“组织机构实体化、工作模式实战化、成果转化实效化、融入中心实质化”为抓手,积极探索优化升级服务平台,培育环境资源法治实践的示范典型。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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