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硬件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现场勘验,保证扬尘治理的硬件设施、设备(包括围挡喷淋、固定冲洗平台、移动冲洗设施等)齐全,扬尘(噪音)监测系统已建设并与省厅数据库共享,不满足要求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压实扬尘治理责任。采取进工地必查环保,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六个100%”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参建单位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非道路机械移动源管控。严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使用关口,督促建立使用台账,使用符合标准的车用柴油,从源头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无环保标志的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黄色预警及以上期间,停止除应急抢险外的土石方作业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喷淋清扫,有效缓解大气污染。
◎加强示范带动,提升扬尘治理意识。通过组织召开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观摩会,深入宣传、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强化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长效管控,巩固治理成效。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及专项治理的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立即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长效保持。(蒋 榛 林 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