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
我们迎来了第52个世界地球日
今年的主题是:“修复我们的地球”
同时
“世界地球日”还撞上了“世界法律日”
再一次强调了
环保和环保法律的重要性
地球日
世界地球日 即每年的4月22日,是一个专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旨在提高民众对于现有环境问题的意识,并动员民众参与到环保运动中,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地球日由盖洛德·尼尔森和丹尼斯·海斯于1970年发起。现今,地球日的庆祝活动已发展至全球192个国家,每年有超过10亿人参与其中,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间环保节日。
法律日
世界法学家协会规定每年4月22日为世界法律日,在1965年4月22日美国华盛顿举行了第一次世界法律日庆典。
从那以后每到4月22日,各国的法官和法学家都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庆祝这个节日,并宣传和普及法律。
世界法律日宗旨: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 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受损的情形,包括侵权人实施的违法排污、非法焚烧垃圾、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检察机关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如果你家附近的养殖场存在污染排放物污染周边水体、土壤时又或者是有人偷排污染源到河流、危及周边居民生命健康、污染河流水体时可以找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如果你的居住环境被倾倒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而你又投诉无门时也可以找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月14日,井研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井研县“阳光·云玺”、“城南大道东段”、“幸福公园”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作业、现场物料堆放未进行覆盖、未进行洒水作业等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可能导致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5月19日,井研县检察院依法向井研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严格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2020年7月14日,井研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书面回复井研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针对三个项目防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安装了扬尘监测系统,污染天气启动了雾炮机、喷淋设施等降尘设备进行湿法作业,对暂不施工区域及物料进行了覆盖,安排专职保洁员不定时进行清扫冲洗施工道路等。城南大道东段工地已在施工场地周围规范设置了围挡。
经井研县检察院和井研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问题基本得到整改。
井研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东林镇至高凤镇005乡道高凤村3组路段、井研县至研经镇193县道柏家村5组路段公路边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可能导致土壤、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影响乡村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相关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之规定,井研县高风镇、研经镇人民政府具有法定的监管职责。
井研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24日向井研县高凤镇、研经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对倾倒的建筑圾进行清理,保护生态环境。
井研县高凤镇、研经镇人民政府收到本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建筑垃圾约5吨。同时,成立环境卫生巡逻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房前屋后、村庄内外、道沿线等进行巡查,加强日常监管。
井研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的方式
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速度”
用法治力量护航井研县绿色发展!
地球
只有一个!
保护地球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检察机关誓做美丽地球的守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