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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在行动】郫都生态环境局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

来源:郫都生态环境局 作者:张凯 发布时间:2020-02-05 21:22:4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郫都生态环境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直到本次疫情解除)全面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采取豁免、备案、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和重点项目建设“两不误。”

  一、环评豁免

  承担疫情应急防控的医疗机构,在确保环境安全可防可控的前提下,其临时应急病房类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情况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环评备案

  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手续采用登记备案形式,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自行备案。

  三、审批提速

  坚持特事特办,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84消毒液、专业实验室、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争取宝贵时间,确保疫情防控上下游配套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四、网上申办

  对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建设项目,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仅需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rr.mee.gov.cn)提交资料,无需现场申报。

  五、电话咨询

  企业及办事群众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审情况,在工作日拨打相关业务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业务解答和办事指导。如确需要到现场办理的,请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办理。

  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咨询电话:028—87932325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咨询电话:028—87920591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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