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四川筠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宣传 法院干警在行动

来源: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何莹 陈洪 发布时间:2021-01-08 17:27:18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全面启动,作为水产品经销商,你们一定要引起重视,非法交易野生鱼同样是违法行为。”

“如知晓有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为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贡献一份力量。”

图片②: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jpg

图片①:法院干警向水产品销售商户宣传法律法规.jpg

近日,筠连县法院干警走进集贸市场,向水产品经营商户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政策,普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中间环节阻断野生鱼的销售链条。

随后,法院干警来到人员密集的玉壶广场,搭建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告诫群众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提高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古静 何莹 陈洪)


责任编辑:王菡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