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载法治润长江,一江碧水映初心。长江在四川境内全长1040千米,四川将近97%的面积都属于长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自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行以来,四川法院以司法为笔,以担当为墨,从“惩治违法”到“修复生态”,从“司法守护”到“全民参与”,用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据,书写了长江上游的绿色答卷。
一、立足职能抓保护
治污治渔治岸是长江大保护的首要任务。四年来,全省法院加大长江上游各流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理各类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8件252人,让人民群众畅享“蓝天白云、清水净土”。张某予等三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污染农业灌溉用水,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分别判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保障沿岸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耕地安全。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对一起涉铁路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开展现场调查、上门调解)
深入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审判活动,坚持“捕、运、售”全链条打击,审理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1983件3498人,有力保障长江上游干支流休养生息。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贾某华等19人以电击等破坏性方式非法捕捞大鲵等野生鱼类,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责令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该案在央视一套《今日说法》《长江禁捕第一年》节目中播出。与省检察院、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依法严惩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审理河道非法采矿案件357件1144人,有力维护长江上游河道安全。
(贾某华等19人非法捕捞大鲵等野生鱼类案件庭审现场)
(案涉鱼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
二、一体协同共治理
跨域协同治理是长江大保护的制胜法宝。在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大熊猫国家公园、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三大流域的“一园三江”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有效凝聚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合力。四川高院出台指导意见,建立“纽扣法庭”机制,先后在沱江、岷江、嘉陵江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推广,有力推动长江上游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
(沱江流域纽扣法庭结对启动仪式)
四川宜宾、泸州等地法院联合重庆、贵州、云南等长江沿线8地法院,成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实现长江上游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域司法协同保护。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
三、多措并举强修复
修复生态环境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全省法院不断创新恢复性司法举措,灵活增殖放流、巡河值守等方式,修复长江上游水生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共判决补种林木27万余株,增殖放流鱼类逾419.49万尾,判决缴纳修复费用30102.1万元,有效促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环境资源案件特点,落实预防性司法,对可能损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采取预防性措施,探索适用环境侵权禁止令,推动“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基本原则落地落实。李某华等11人非法盗猎野生小熊猫、金丝猴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层层转卖到全国各地,对于动物园经营者的犯罪人,为预防其利用从事野生动物收购、饲养、出售等便利条件再实施此类犯罪,对其判处“禁止令”。
(雅安中院审理的李某华等十一人非法盗猎野生小熊猫、金丝猴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央视一套《今日说法》《珍爱野生动物》节目中播出)
与重庆共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和“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赋予生态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文化推广、环境修复等功能,运用法治力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
四、绿色司法促发展
绿色高质量发展是长江大保护的必由之路。全省法院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涉耕地专项审判活动,审理涉耕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00余件。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4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在凉山设立“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基地,指导成都平原“天府粮仓”核心区司法保护联盟,切实增强耕地司法保护实效。
(成都平原“天府粮仓”核心区司法保护联盟协作框架协议签约现场)
成都中院建立知识产权种业专家咨询库,设立脐橙产业司法服务工作站,做好服务“土特产”文章。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设立茶事审判法庭,助力宜居宜业宜养宜商“中国茶都”建设。乐山市法院设立产业巡回法庭,护航峨眉山茶、晚熟柑橘、林竹、道地中药材等产业集群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推广。
(峨眉山旅游环保巡回审判车开进大西南茶叶市场)
成都、德阳、眉山、资阳、成铁5家中院签署成都都市圈司法护航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并设立金沙遗址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设立武侯祠文化遗迹“司法保护工作站”,守护蓉城历史文脉。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导5A级景区法院成立生态文旅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以高水平司法擦亮“安逸四川”名片。
(金沙遗址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启动现场)
五、全民参与大保护
共建共治共享是长江大保护的终极目标。全省法院利用长江保护法实施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庭审直播、法官巡河、禁渔巡查、增殖放流等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为长江大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2、2022-2023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涉渔典型案例30件,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支持、参与保护长江的社会共识。依托生态修复基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护航长江专题宣传,引导“捕鱼人”转变为“护鱼人”。举办“法官来了”系列节目,对个案进行深入解读,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川渝六区法院在宜宾三江口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市民在宜宾三江口投喂鱼群)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四年耕耘,蜀水长清。从雪山脚下的涓涓细流,到长江出川的磅礴波涛,四川法院以司法的温度与力度,让“共抓大保护”深入人心。未来,这片承载着千年文明的沃土,必将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