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纽扣法庭”再升级 延伸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链条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丽 发布时间:2025-01-07 15:35:26

近日,南江法院、旺苍法院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圆满举行,南江法院、旺苍法院及南江检察院、南江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1736235357197.png

南江县、旺苍县两地法院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是深入贯彻“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南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岳岐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结对共建的“纽扣法庭”延伸了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链条,两地法院将在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等方面加强司法协作,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贡献法治之力。

1736235552511.png

米仓山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原生态旅游资源的富集地,辖区有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鼓城山自然保护区,共建“纽扣法庭”很有必要、十分重要。在第一次联席会上,旺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母新明要求,“纽扣法庭”机制务必实质化运行,不断深化文书送达、判后答疑、法治宣传等工作协同联动,凝聚更强保护驱动力,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效果达到预期。

1736235594103.png

南江法院聚焦生态环境、珍稀动植物和森林资源保护,创新探索川陕跨区域联动机制,先后与南郑法院、旺苍法院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持续推动资源共享、工作协同,携手共护米仓山秀美生态。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