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东坡区先锋社区网格员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巡查 守护绿色家园

来源:东坡区综治中心 作者:汪霞 发布时间:2024-10-12 16:51:48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焚烧秸秆,10月10日,东坡区通惠街道先锋社区网格员下网格巡查,发现网格内有居民在焚烧枯草秸秆和废弃杂物,随后网格员和居民从旁边池塘里取水把火浇灭,并向居民宣传禁止秸秆焚烧,提醒居民不能焚烧枯叶枯草,注意消防安全。

1728723123923.png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网格员也加大了巡查力度,组织专门的巡查队伍,在田间地头进行不间断巡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并呼吁广大村民,要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严重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