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陈伟同志调研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2 14:48:45

9月11日,内江市东兴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陈伟率队前往永兴镇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厂、椑木镇中再生园区调研第二轮央督、第三轮省督信访件点位整改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陈伟仔细查看专班整改资料,到现场点位详细了解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陈伟督查.jpg

在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厂,陈伟要求,作为重点环保风险企业更要注重生态环境问题,针对央督群众信访问题、上级检查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厂区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严禁监测数据造假;要做好飞灰暂存间的密闭,保持整个厂区卫生整洁。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落实,细密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中再生园区,陈伟要求,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置环保底线于不顾。要规范收集、处置散户夹带危废,做好园区危废暂存间分类管理;要规范污泥暂存间,禁止其他物品与污泥混存。典型案例整改专班要对典型案例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