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
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
也是中国的第10个六五环境日
今年的主题是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山水向美,法治护航。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泸州两级法院聚焦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以巡回审判、多方联动、普法宣传为依托,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大力提升环境司法公信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阳法院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古树名木认养签约暨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成立仪式在江阳区方山镇方山景区举行,江阳区法院携手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护古树名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在签约仪式上,江阳区法院和区农业农村局、区方山森管所签订了古树名木认养协议,认养一楠木古树群。 江阳区法院积极参与古树名木认养,将以认养人身份主动参与古树群的保护工作,切实践行环保理念,增强爱绿护树意识,营造良好的绿色发展社会氛围。 江阳区法院、区检察院以此次认养活动为契机,联合建立“泸州市江阳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当天,法检两院携手为基地揭牌。 江阳区法院还推出 “泸法麒麟·一分钟法治课” 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视频来源于 江阳法院 合江法院
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在合江县车辋镇金龙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王某某将流转的土地开发用于高山冷水鱼项目,后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便使用挖掘机等工具毁坏林地。经调查,王某某违法占用林地面积9.57亩,其中国家公益林8.23亩、一般商品林1.34亩。经评估,本案的生态损害赔偿费为71363元。 合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判决王某某采取补植复绿、发放森林资源保护宣传资料、义务巡山护林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庭审结束后,王某某补种了200棵桢楠树。 从“毁树人”到“种树人”,此次巡回审判既让王某某获得深刻教育,也引导了当地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 叙永法院 近日,四川省叙永县法院与贵州省七星关区法院、云南省镇雄县法院、云南省威信县法院在叙永县举行三省四县(区)跨省域司法协作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三省四县(区)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跨省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四地法院携手共进,必将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共享、司法质效的稳步提升、司法协作的畅通便捷,共同保护好赤水河的绿水青山、维护好乌蒙山的长治久安,为川滇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云贵川”三省法院开展司法协作由来已久,法治成果丰硕,此次签约进一步拓展了协作范围,协作更加紧密、交流更加深入。 泸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共赢、创新”原则,在泸法麒麟“一江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下,持续提升司法协作水平,不断做大、做优司法协作“朋友圈”,促进四地法院共创区域协同发展新局面,共谱互助互惠共赢新篇章! 保护环境重在人人参与 绿水青山更需司法护航 泸州两级法院 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 深入开展 环境资源保护相关工作 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筑牢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