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喜德县公安局冕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永盛公司门口发现了一只猫头鹰,请求派出所帮助。接警后,冕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据了解,该猫头鹰是5月27日中午12时许在永盛公司门口路边发现的。发现的时候,猫头鹰怎么也不肯飞走,报警人怀疑可能是猫头鹰的翅膀受了伤。于是报警人张某就向冕山派出所报警,请求对猫头鹰进行救助。 了解实情后,民警随即联系了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并将猫头鹰送往县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观察、救助。 警方提醒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