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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坛同镇补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资金11万余元

来源:邻水县坛同镇 作者:吕忠平 龚长江 发布时间:2024-01-25 11:50:31

连日来,坛同镇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资金2023年8月至12月发放人员名单公示表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通过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及时、准确、足额将11.42万元发放至优抚对象社会保障卡账号,惠及19个村(社区)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两参”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416人。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资金的发放,提升了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此次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资金的发放,坛同镇主动作为,逐一核对残疾性质、月增标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不错不漏,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他们的生活所需。据悉,此次提标统筹兼顾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适度倾斜彰显重点关怀优待,实现国家连续第19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据了解,此次优抚对象提标,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每人每年提高450元,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每人每年提高480元,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540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吕忠平 龚长江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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