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战疫情•在行动】前锋区总工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前锋区总工会 作者:张梅燕 发布时间:2020-02-12 10:42:49

当前,随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职工陆续返岗,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安市前锋区总工会积极行动,走进辖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QQ图片20200212104444.png

结合工会工作职能和组织优势,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转发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通告,解读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等政策措施,做好职工接待咨询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督促复工企业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工会要督促、配合企业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对车间、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为职工提供有效的防控用品,在抢时间保生产的同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依法依规保障和落实好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协助企业做好返岗复工过程中的防护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教育引导职工服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遵守相关规定,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稳定职工情绪,做好心理疏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前锋区总工会将一如既往奔赴在抗战疫情前线,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奋勇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增添工友力量。(张梅燕)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