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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要求”筑牢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当之基

来源: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与审计局 作者:吴玉梅 发布时间:2025-02-13 20:17:47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发展的“领头雁”,肩负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社区和谐的重任,对其提出严格要求,关乎民生福祉与基层治理成效。

注重德才兼备,公开选拔。“为政以德,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在选拔任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时,应注重德能勤绩的全面考量,将品德高尚、能力突出、勤勉敬业、实绩显著者选拔出来。公开选拔过程要透明公正,拓宽选人视野,从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手等群体中挖掘人才,让德才兼备的村(社区)群众在基层舞台上绽放光彩,带领群众致富增收,为基层治理注入新鲜血液。

实施承诺践诺,真抓实干。“言出必行,诺出必践。”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实施承诺践诺制度,将勤政为民承诺事项进行公示,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从改善村居环境到推动产业发展,从关爱孤寡老人到助力教育医疗,从关爱留守儿童到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要紧密围绕群众需求,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用真抓实干诠释初心使命,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

开展群众监督,高效推进。“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强化群众监督与公开举报渠道建设至关重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开展网上监督等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能够敏锐地察觉基层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将群众监督转化为提升工作质量的动力,形成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高效推进。


责任编辑: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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