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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持续开展禁燃禁放区域烟花爆竹“清缴行动”

来源:邻水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包福安 颜军 发布时间:2025-01-21 22:21:09

“喂,你好,请问您们是邻水县应急管理局吗,鼎屏镇人民路北段2512号存有大量烟花爆竹,请您们赶快查处,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好的,谢谢您们的信任,我们立即赶往现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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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21:15分,接报后,邻水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立即与邻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干警一道,赶往群众举报地点,开展禁燃禁放区域烟花爆竹“清缴行动”。

经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2512号1栋1单元2楼1号居民朱小宁,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后,联系大竹县欧家镇一销售烟花爆竹人员购买4000余元共计35类烟花爆竹,存放在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2512号的二手电脑手机特价批发超市门市内三楼,准备自己销售赚钱。2024年12月31日晚上被查获。2025年1月3日,朱小宁主动到邻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

邻水县公安局依据朱小宁的陈述及申辩、邻水县应急管理局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的移送函、先行登记保全证据清单、现场检查记录证实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朱小宁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邻公〔东〕行罚决字[202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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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早晨,接群众举报,邻水县智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有两辆车辆非法运储烟花爆竹。邻水县应急管理局、邻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邻水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邻水县烟花爆竹公司等部门迅即组成执法组,赶赴现场,查获廖某从外地运回邻水烟花爆竹53类260余件,其中有大量“三无”产品。经进一步调查,廖某伙同卢某、刘某、陈某、郑某、吴某等五位均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人员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数量及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李小勇表示,烟花爆竹系危险爆炸物资,特别是伪劣产品,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危害极大,尤其是年关将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非法运输、销售、经营烟花爆竹,严重威胁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与此同时,我县组织应急管理、公安、交运等部门联合拉网式巡查执法,尤其加大城区等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态势,加大非法运输、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禁燃禁放区域烟花爆竹“清缴行动”,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过上祥和的春节。

责任编辑: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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