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投入品监管。按照饲料兽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1家兽药生产、5家兽药经营、127家饲料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兽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产品质量验收等情况,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和有效期、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资质等情况。共督促兽药经营企业整改1家、饲料经营企业整改3家。
强化养殖监管。对全县190个生猪养殖场、60个家禽养殖场、4个牛场、2个羊场、2个鸽场和1个鹌鹑场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来源和有效期、自配料是否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畜禽产品上市前是否经过严格检疫等内容。严禁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饲料、过期饲料和违禁添加物,严禁使用无批准文号、国家明文禁止的兽药和人药兽用现象,要求畜禽产品上市前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检疫。共督促完善养殖档案5家、整改问题2个。
强化屠宰监管。对全县3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入场必查、有宰必检、检疫必严、持证上市,坚决杜绝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销售。共督促完善管理制度1项、完善检测记录1个、整改问题1个。
强化销售监管。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对全县34个畜禽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上市畜禽产品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购货、是否具有相关证章、账物是否相符、保存是否符合食品要求等情况。严禁来历不明猪肉、无章无证猪肉、病死畜禽产品上市销售,通过目测色泽、味道、粘性等特征现场判定畜禽产品新鲜度,确保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吃上安全放心的畜禽产品。共督促完善公示信息4条、整改问题2个。